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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3日
我区前置考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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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 董晓波 范恩诚
今年以来,我区在文物发掘保护工作中,坚持“先考古,后出让”的前置举措,确保土地出让前完成全部文物调查、勘探与考古发掘工作,文物保护由被动跟进转变为提前主动完成,从源头确保了文物安全,优化了营商环境。
2020年9月,根据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》《淮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精神,我区结合实际多方征求意见,完成了《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》审议稿,并提请区政府区长会议通过。区长颜复就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把考古前置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条件。项目建设主体拿地后,减少了考古方面的报批程序,节约了时间成本,可以快速推进工程建设,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,进一步优化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。
区财政局为此项工作拨付300万元纳入预算。区文物局主动和城资中心等单位对接,按照土地出让的先后顺序对所有地块进行文勘、发掘考古工作。目前已完成卫生大厦东侧地块、铁云路西侧地块、梁红玉路东侧地块、全国青少年思政教育核心基地地块、新安小学旧址地块、庆城门遗址公园地块等六处地块的文物勘探。勘探面积共249074平方米,考古发掘面积149408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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